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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782元/月,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9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81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月1782元。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9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81号)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原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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