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平均工资、养老保险,省人社厅******通知
       前日(30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公布我省201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2018年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省统计局门户网“山西统计信息网”2018年5月25日统计公告,2017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547元(月平均工资为5129元),据此确定2018年度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以及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养老金待遇。

      2018年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下限为3077元,上限为15387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按照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100%两个基数,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缴费,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为3077元和5129元。

    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29元。

    本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版权所有:山西青盛伟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51-6582688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鸿峰花园东区11号楼(双创空间)五层C区
晋公网安备 1401090200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