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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人力资源法律实操讲堂--用工风险防范及员工关系管理”公益课程圆满结束!


2016年12月29日,由太原高新区建投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青盛伟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人力资源法律实操讲堂--用工风险防范及员工关系管理”公益课程圆满结束!

本次课程主要针对建投孵化器服务企业,到会人员全部为企业人力资源总监,我们有针对性的采用了座谈、互动、研讨的形式,旨在帮助企业管理者、人资总监准确理解国家******劳动合同法的操作流程、签订与解除实操策略,把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熟练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协调劳动关系、预防劳动争议、规范用工管理、推动企业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我们特别邀请到省劳动监察局执法监督科昝文利科长担任本次公益课程的主讲。




课程前半节,昝科长采用例、讲结合的方式,对员工招录、入职、试用、离职过程中涉及到的风险及防范方法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其中,昝科长特别指出规章制度在用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俗语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制定,可以让企业在用工管理尤其是处理劳资纠纷时占据主动地位;可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可以减少劳动纠纷,降低用工风险和用工成本。但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做到合法、合规,那么什么样的属于违法呢?***常见的有17条,比如: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迟到一次罚款**元;工资中包含社保等。这些常见的违法条款,是不是出现在你的员工手册里呢?如果有,记得赶紧修改哦!


学员与老师互动



   课程后半节,采用互动、研讨的方式,学员根据自己在实际用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有企业提出:“试用期是否需要签订试用期合同?”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还有企业提出:“有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说走就走,应该怎么处理?”“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员工自愿加班,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其加班工资?”“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社保一直转移不到位,怎么解决?”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昝科长都一一给予解答,并针对这些问题重申了“支付二倍工资”的几种情况、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案例分析、年假相关规定等。

      本次课程具有较强的实操性,参与的学员也表示获益匪浅,解决了大部分HR所头疼的劳动用工问题,并希望以后能多多参与学习。


续:类似课程我们会逐步推出,有需要的HR可以关注“山西青盛伟业”获取更多有关劳动合同、社保等人力资源方面的知识及以后的课程资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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